为坚决落实“广东65条”措施和“奋战三十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等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城市领域安全系数,严防燃气安全事故,近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同区交通运输局针对非法运输燃气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燃气运输过程中存在非法运输、证照不全、不规范运输等问题进行检查,共检查各类危运车辆、厢式货车160车次。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一辆银白色小型封闭式厢式货车箱内装载有大量液化石油气钢瓶,且货车驾驶员未能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运输资质,涉嫌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该车装载液化石油气钢瓶共56个。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将该批气瓶安全转运至具有存放条件的公司进行存放。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下一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持续发力,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执法工作合力,切实筑牢燃气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